家有“汪星人”的小伙伴注意啦!重庆市从2023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 ,其中关键一项就是给自家宠物犬办理“养犬登记证”,相当于狗狗的“身份证”。

我要查询 : 狗证办理禁养犬名单

办理条件

2023年6月1日起,《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全市实行养犬分区管理。区县(自治县)城市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除军用犬、警用犬、导盲犬、应急救援犬、海关缉私犬以及动物园、科研机构等单位特定用途犬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外,养犬市民应当先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重点管理区养犬还应当给犬只植入电子标识,再到公安机关登记办证

办理材料

1.养犬人个人身份证件;

2.固定住所信息;

3.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需注明犬只品种);

4.犬只照片(2寸侧身站立全身照)

5.房产证明或者住房租赁合同;

6.犬只电子标识编码。

注意:一般管理区办理养犬登记办证只需1-4项;重点管理区需1-6项

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流程

第一步:养犬人携犬到动物诊疗机构,注射犬用狂犬病疫苗。重点管理区需植入电子标识。

第二步:到辖区公安派出所设立的办证窗口申请办理养犬证。

线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养犬人携犬到动物诊疗机构,注射犬用狂犬病疫苗。重点管理区需植入电子标识。

第二步:登录警快办微信小程序,点击警快办-办事中心-治安专区-养犬登记,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提交审批。审批同意的,将发放电子养犬登记证件。

网上办理流程:点击查看

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地点为:常住地辖区的派出所

点此查看:重庆市派出所

各区县政策咨询电话来了:点击查询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提交申请后,公安机关将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需要核实是否属于禁养犬只种类的,将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注意:2023年6月1日前已经登记办证的犬只,也需重新登记办证。

办理费用:免费

养犬数量

重点管理区每户可养1只犬。自养犬登记办证之日起一年内无违法养犬行为记录的,可申请再养1只,但总数不得超过2只。

2023年6月1日前已饲养2只犬,且之前已办养犬登记的,可以继续饲养。但是最多只能保留2只,超过2只的需自行处理。

养犬规定

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应当系犬绳或者佩戴犬牌,所系犬绳长度不得超过1.5米。

防止和制止犬只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防止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及时清除犬只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维护环境卫生。

携带出户的犬只应与本人控制能力相适应,并应当使犬只与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保持安全距离。

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和大型犬要进行栓养或者圈养,并在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牌,携犬出户要采取装入犬笼或者加戴嘴套的防护措施,重点管理区还要系犬绳或者佩戴犬牌。

    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