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护照收费新标准: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每本200元降为每本160元。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普通护照的,收费标准为每本160元。
办理条件
1、重庆市户籍居民可向全市公安机关任一出入境窗口提出申请。
2、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向所属部队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窗口或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请。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我市后申请换补发普通护照的,向全市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窗口提出申请。
4、非渝户籍人员参照《“全国通办”申请指南》《持居住证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申请指南》。
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表格可关注“重庆公安出入境微信公众号”按照提示流程预约填写,也可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并参照样表填写。
2、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公民除外)(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补发期间,可提交临时身份证)。
3、未满16周岁公民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并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同时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监护关系证明(在户政部门已登记或曾提交过监护关系证明的免交);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被委托人还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 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监护人的委托书。
监护关系证明包括:《出生医学证明》、载明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监护关系公证书。
4、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
5、按规定提交或核验指纹信息。
6、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护照的证明。
温馨提示
非重庆户口
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全国通办”的规定,异地户籍人员在重庆市办理护照所需材料与户籍地出入境部门要求一致。非渝户籍人员在重庆申办出入境证件,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办理流程
申请人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免费采集出入境证件照→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材料→缴纳证件工本费→领取证件。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办结(需要补充申请材料、核查或调查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2、证件办结后申请人到原受理机关领取或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送达证件。其中快递取证属于有偿服务,收件时支付邮费。具体详见《受理回执》。
收费标准:护照160元/证,加注20/证
办理地点
全市公安机关任一出入境窗口提出申请
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其他出入境办证大厅接待时间以当地公安机关对外公布为准)
咨询电话:023-966511
互联网址:gaj.cq.gov.cn
监督电话:010-66265110(国家移民管理局)
023-63758111(重庆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总队)
023-63962000(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