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发布关于在辖区公墓内禁止燃烧祭祀用品的通知,自2023年3月10 日起,区内各公墓、陵园、骨灰堂等墓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天灯、焚烧香烛纸钱等一切明火祭祀行为,同时墓园内停止提供烧纸服务。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关于在辖区公墓内禁止燃烧祭祀用品的通知
又是一年春草绿,清明节即将到来。今年清明节为2023年4月5日,永川区民政局发布,辖区公墓内禁止燃烧祭祀用品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提高空气质量,杜绝森林火灾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防火安全。为进一步规范公墓祭扫管理,积极创建“无烟陵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3月10日起,区内各公墓、陵园、骨灰堂等墓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天灯、焚烧香烛纸钱等一切明火祭祀行为,同时墓园内停止提供烧纸服务。
二、禁止在林区内、林区边缘及周边农耕地进行燃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
三、各殡葬服务机构要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推动工作,开展“鲜花换香烛纸钱”、提供免费茶水、优化祭扫环境、免费保管祭祀用品等服务,积极引导市民采用鲜花祭祀、网络祭奠、电子香烛等绿色、环保、安全、文明的祭祀方式,寄托对故人的哀思,为安眠的每一位逝者提供一个秀美肃穆、干净和谐的环境。
四、各殡葬服务机构要通过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发布动态、发放宣传资料、手机短信、电视、悬挂横幅、设置警示标志、嗽叭广播等方式营造宣传氛围。
五、各镇街民政和社会事务办、殡葬服务机构要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和指导工作,并在祭扫高峰期间增设卡点、增加巡护和安保人员,严防火源进入墓区、林区。
希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进一步落实责任,如发现违反本通知行为造成后果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