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略指南
禁放区域是:重庆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和北碚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的城市建成区。
渝中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江南城区长江大桥南桥头以东,乌江大桥以西,迎宾大道、仙鹅路、白鹤路、森林公园、宏声度假村、紫霞山庄以北城区范围;青龙山公墓、法雨寺、青龙山陵园内;江东乌江大桥以东、沿涪清路、朋乐路、建陶一路以西、石板沟长江大桥以西城区范围;石板沟长江大桥以西沿涪丰北线至长江大桥北桥头以南;南滨路长江大桥以西至马鼻梁大桥路段道路两侧;马鞍聚龙大道攀华广场至华兰生物工程重庆公司以南,鹤凤大道华兰生物工程重庆公司至新区大厦、银滩路新区大厦至聚贤大道徐家大院以东,聚贤大道徐家大院至奥体公园以北,太白大道奥体公园至聚龙大道攀华广场以西。
城东、城西(除洞塘居委4组、关云村)、城南(除菱角社区、牛郎社区)、正阳(除团结社区3组、4组)街道全部区域;舟白街道路东社区、武陵山社区;濯水镇濯水社区3、4、5、6、7组及风雨廊桥区域。
万州区各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沙河街道部分社区、周家坝街道部分社区、钟鼓楼街道部分社区、太白街道部分街道、高笋塘街道部分社区、牌楼街道部分社区、龙都街道部分社区、双河口街道部分社区、百安坝街道部分社区、五桥街道部分社区、陈家坝街道部分社区。
九龙坡区全域实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三合街道、双路镇以及名山街道城市建成区。包括龙河东、王家渡、峡南溪以及名山新城区域内的城市建成区。
葛城街道土城老街景区、葛城街道红军公园区域、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桥梁、隧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森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万盛街道建设社区、万新社区、新田社区、江山城社区、万东北路一段社区、万东北路二段社区、松林社区所属区域;东林街道观景湾社区、清溪桥社区、铁路村社区、和平村社区所属区域;万东镇莲池社区、莲池苑社区、红枫社区、海棠社区、塔山社区、新房社区所属区域以及永利社区、花卉园社区、建新社区、天池社区的城市区域。
几江半岛区域;德感、圣泉街道区域;双福街道区域;江津区珞璜镇、双福街道位于重庆市高速绕城以内的区域。
合阳城街道、钓鱼城街道;南津街街道、铜溪镇;以及其他禁放区域。
天生街道、北温泉街道、朝阳街道、龙凤桥街道、歇马街道、蔡家岗街道、童家溪镇、施家梁镇全区域;东阳街道天府民居南社区、天府民居北社区、丹阳社区、大新社区、黄桷社区、大沱口社区、磨心坡社区;复兴街道太山社区、龙门社区、和源社区、书院社区;水土街道和欣家园小区、和润家园小区、万寿公租房小区;复兴街道、水土街道重庆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
以鼓楼广场为中心,从永隆路与金山大道交叉路口经武装部至金山大道与景城大道路口,经书画院至九鼎二路,九鼎二路向北经九鼎路至金山大道,经区人力社保局、恒安戴斯酒店至火车站大道;向东至金佛大道与东环路交叉路口(半溪路口),从该路口向西经东环路、花山公园、东城福利院至殡仪馆入口,再从北环路向西经锦绣园、晓悦湾至永隆路以内的城区及周边住宅小区。
綦江城区和桥河工业园区。
棠香—龙岗城区区域、龙水城区区域、双桥经开区城区区域。
城市建成区禁放区域:缙云山以西,铁山路以北,黛山大道、雪松路以东,景山路以南所形成的闭环区域(含公路)为禁放区域。
巴川街道办事处多个社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多个社区;南城街道办事处多个社区;安居镇火神庙街、西街、顺城街、十字街、后河街;巴川街道办事处明月寺,南城街道办事处计都寺、桐子园公墓,东城街道办事处铁佛寺。
梓潼、桂林街道城区内部分区域;双江古镇内部分区域;工业园区东区(田家工业园区)建成区内。
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昌元、昌州城区区域。
永川中心城区沿一环路、永师路、凤龙大道、昌龙大道、 和畅大道、文昌路、昌州大道围合区域(含道路)。
在本市燃放区允许经营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爆竹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6类。
在禁放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爆竹】可获重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原文,违规罚款,各区县禁止燃放具体区域。
请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