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
交通工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
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
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
国家鼓励和支持提供电信、广播电视服务的单位对盲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给予优惠。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六条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
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规定。
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出示军人证、残疾人证是否可以免费乘坐交通工具。
政策来源:https://jtj.cq.gov.cn/zwgk_240/zfxxgkml/zczxwdk_370463/jtzcfg/202209/t20220928_11151598_wap.html
高速通行费免缴
(一)申请条件
1.南岸区户籍、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下肢残疾人;
2.持有C2或C5驾驶证;
3.本人名下的7座及以下小汽车;
4.已办理重庆高速ETC并持有通渝记账卡;
5.残疾人证、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驾驶证所有人须为同一人。
(二)服务内容或政策内容
对持有 C2 或 C5 驾照的下肢残疾人本人名下的小汽车,办理重庆绕城高速及以内六条射线高速(渝邻、渝碚、渝湘、渝遂、成渝、渝黔)绕城互通至内环互通段高速套餐通行费免缴手续。
(三)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机动车登记证书、C2或C5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3.车辆通渝记账卡
(四)服务流程与方式
申请人向区残联提出申请→区残联审核申办并上报。
(五)办理时限
每月10号前申报,次月1日零时生效。已办理的车主可在每年套餐有效期结束前1个月的10号前申请续办。
(六)咨询电话
023-62916163
车辆免费停放
(一)残疾人专用车辆,指下肢残疾人本人所有、本人驾驶的7座及以下有牌证的机动车辆。
(二)对下肢残疾人持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伤残军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驾驶专用车辆在公共停车场停放时,可享受免费停车政策。
(三)下肢残疾人驾驶专用车辆免费停放时,应主动向停车场管理人员出示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伤残军人证、驾驶证(C1、C2、C5)和车辆行驶证,配合停车场做好下肢残疾人专用车辆免费停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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