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黔江2024义务教育招生安排已经出炉,招生对象有哪些,要准备哪些材料,报名流程是怎么样的?招生原则、办法及流程见正文。
年龄条件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招生服务区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当地政府和区教委备案,学校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严禁出现无故缓学、无限期休学现象。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须重新提出入学申请。
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城区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
具体招生办法另行公布。
(二)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区教委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线上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招生计划由区教委统一公布。
(三)特殊群体
1.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遵循“两为主”(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原则,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黔江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办法》(黔江府办发〔2018〕108号)文件精神,由区教委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确保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2.残疾儿童少年。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并纳入学籍管理。对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但原则上只能缓学一年。
3.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黔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则严格按照相关优惠政策,由区教委稳步有序做好子女就学工作。
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委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政策妥善解决。
时间安排流程
(一)子女信息维护。2024年5月23日至5月31日,各学校(幼儿园)组织毕业班家长分学段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以下简称“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对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监护人手机号码以及对应报名类型所需资料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和上传,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子女信息维护具体时间另行公布)。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凭有效证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修正。
(二)正式网上报名。2024年6月25日至6月29日各学校(幼儿园)组织毕业班家长按报名类型分批次在专栏或专区进行入学报名(分批次报名具体时间另行公布,报名所需材料、路径及方法另行公布)。其中,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为6月17日至6月19日,公办、民办学校只能填报一所,不能兼报。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0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入学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6月25日至6月29日回到公办录取体系进行网上报名,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三)网上审核录取。对已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区教委和学校要在3个工作日内对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信息逐项进行核验。全区应在7月3日前完成入学审核验证。
(四)结果查询确认。各学校要根据区教委招生工作安排,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验后,及时告知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全区县适龄儿童和家长应在7月6日前完成入学确认。
(五)发放入学通知。2024年7月10日前,区教委或学校将通过“渝快办”陆续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对入学通知书进行查看、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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