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重庆五大功能区实施差异化环境保护政策:为突出五大功能区域不同环境保护任务,渝已出台《关于实施差异化环境保护政策推动五大功能区建设的意见》,实行分区指导、差异管理,引导资源优化配置,保障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各区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突出五大功能区域不同的环境保护任务,我市已出台了《关于实施差异化环境保护政策推动五大功能区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对环境保护实行分区指导、差异管理,引导资源优化配置,保障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各个区域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同时,市委、市政府对各区县实行了与功能区发展定位相适应的新考核体制,其中,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不再考核GDP总量,重点突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
结合这一新的考核体系,市环保局进一步完善了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将环境保护五大行动达标率简化为环境质量和工程、环境管理、社会评价等3个部分,主要污染物削减达标率增加了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
针对不同功能区的不同定位,市环保局设置了不同权重的考核分值。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在空气质量方面的考核分值分别为30分、30分、20分、10分、10分,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考核分值分别为10分、10分、20分、30分、30分。
都市功能核心区:工业项目“只出不进”
根据《意见》要求,都市功能核心区未来将以提升环境质量和保障舒适人居环境为目标。工业项目“只出不进”,污染物排放总量“只减不增”,着力解决大气、水和噪声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打造“两江四岸”滨水景观,展现美丽山水城市风貌。
这个区域将建立以人群健康为导向的环境标准和污染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实施最严格的机动车排气、餐饮油烟、挥发性有机物和建筑工地扬尘及噪声等领域的污染防治技术标准。此外,将对控制大气污染的清洁能源利用、黄标车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项目给予财政补贴。逐步将挥发性有机物、施工扬尘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逐步建立扬尘污染防治保证金制度。
《意见》提出,都市功能拓展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将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保护好“四山”城市生态屏障和“两江”等水域生态廊道为目标,加大对大气、水环境的治理力度,打造现代高品质生态宜居城。
区域内将禁止新建、扩建使用煤、重油等燃料的工业项目。禁止建设冶炼、水泥、采石、砖瓦窑及粉磨站等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禁止新建造纸、印染、化工等水污染严重的项目。在两江沿岸禁止建设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及环境安全风险大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限制新建、扩建垃圾焚烧项目。
主要污染物排放将实行总量控制,区域内所有新建工业项目的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主要通过区域内排污交易获得,并鼓励排污指标向城市发展新区流转。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对高能耗、高水耗及超排放浓度、超排放总量的企业实行惩罚性收费。逐步将环境风险高、社会影响大的行业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