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人在申请点或公共租赁住房线上受理平台提交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请资料齐全的,申请点或公共租赁住房网上受理平台应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凭证。
公租房申请需提供以下资料:
1.廉租房。由申请家庭中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向户口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住房保障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廉租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婚姻状况资料。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明,未婚人员提供婚姻承诺书。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工作、收入的资料。
(5)家庭困难相关资料,如低保证、特困供养证、低保边
缘家庭证明资料等。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出具“无住房承诺书”,住房保障部门复审时进行核实。
(7)其他相关有效资料等。
2.公租房。申请人在申请点或公共租赁住房线上受理平台提交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请资料齐全的,申请点或公共租赁住房网上受理平台应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凭证。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荣昌区户籍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出具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非荣昌区户籍的出具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同时还应出具公安机关制发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明,未婚人员提供婚姻承诺书。
(4)就业及收入情况证明(以下情况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①本区就业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工作)合同,外来务工人员需同时提供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②个体工商户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③荣昌区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区领取养老保险的证明。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相应资料。
(5)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出具“无住房承诺书”,住房保障部门复审时进行核实。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房屋证书。
(6)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①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纳入新重庆人才卡服务的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出具引进人才资料;
②省部级以上劳模、英模提供劳模、英模证书;
③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军人提供立功受奖证书;
④残疾人提供有效的残疾证书;
⑤失独家庭提供证明资料;
⑥应届大学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
以上规定材料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