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渝北结合本区实际建立起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让残疾儿童家庭拥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渝北结合本区实际建立起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让残疾儿童家庭拥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康复救助
一、救助对象
0—6岁(未满7岁),具有渝北区户籍(不含两江新区直管辖区)或在渝北区居住并持有有效《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符合救助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孤独症儿童。渝北区户籍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年龄放宽至16岁。
二、救助内容
1.人工耳蜗植入手术。
2.矫治手术:关节畸形及脱位等肢体残疾儿童。
3.辅助器具适配:假肢、矫形器、助听器等。
4.基本康复训练:视力儿童补助标准1000元/人/年;听力、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及孤独症儿童在定点服务机构接受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20000元/人·年,每月康复训练补助标准限额2500元/人,每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限额150元/人。进入普小(幼)就读残疾儿童凭入学证明可申请每日限额不超过300元的康复训练补助,每月康复训练补助标准限额不变。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内,个训(一对一)时间不低于30分钟/节,费用结算标准不超过75元/节;小组(组额不超过8名残疾儿童)训练时间不低于30分钟/节,费用结算标准不超过20元/节·人;集体(组额不超过15名残疾儿童,专业技术人员配置不低于2名)训练时间不低于30分钟/节,费用结算标准不超过15元/节·人。康复训练经费在补助标准范围内由区残联根据实际训练情况按年度与定点康复机构据实结算。
三、救助申请时间
每年1月开始申请当年救助。
四、救助申请流程
1.儿童监护人登录“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选择个人用户用其身份证号进行注册。
2.儿童监护人填写相关申请信息。需上传户籍证明,包含儿童户籍主页、增减页、本人页及监护人身份证(将4张证明拍成一张照片上传);上传项目结论明确的诊断证明(需盖医院公章);假肢、矫形器适配需同时上传机构出具的需求评估证明;外省市户籍儿童申请我区康复救助需同时上传居住证和户籍地残联出具当年未在当地申请康复救助的证明。
3.选择意向服务机构(原则上当年不更换机构),全市定点机构可通过“重庆市残联”网站或微信搜索“重庆残疾儿童康复”进入小程序查询。
康复训练生活救助
一、救助对象
0—16岁(未满17岁),具有渝北区户籍(不含两江新区直管辖区),持渝北区颁发的残疾人证,在重庆市定点康复机构和在渝北区内由区残联主管的非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年,补助经费在补助标准范围内由各镇街根据实际训练情况按年度据实发放。
二、救助申请流程
每年根据结算通知要求进行申请
温馨提示:
具体政策咨询户籍镇街残联
龙溪街道 | 龙山街道 | 龙塔街道 |
双凤桥街道 | 两路街道 | 王家街道 |
双龙湖街道 | 仙桃街道 | 回兴街道 |
悦来街道 | 宝圣湖街道 | 洛碛镇 |
石船镇 | 龙兴镇 | 大湾镇 |
古路镇 | 统景镇 | 大盛镇 |
木耳镇 | 兴隆镇 | 茨竹镇 |
玉峰山镇 |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残疾】可获残疾人证、服务机构、市残联咨询入口等,下载申请材料,申领残疾两项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