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发生事故之后该怎么申请工伤认定?在哪申请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下面请看重庆本地宝的介绍!
1、发生事故伤害就医程序: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负责工伤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
2、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因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地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书面申请。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提出工伤认定书面申请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地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对有正当理由的,申请时限最多可以延长30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参保地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书面申请。
3、劳动能力鉴定:
(1)职工工伤经治疗和康复,伤情相对稳定后或停工留薪期满(或终结)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向参保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劳动能力初次鉴定。
(2)工伤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向作出工伤认定的区县(自治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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