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重庆大学毕业生通过单位入户流程是什么?重庆大学生怎么办理单位入户?请看本文介绍:
重庆大学毕业生单位入户办理流程
2016年7月25日,重庆市政府网发布《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其中关于学生人员落户的规定如下:
1、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集体户。
2、应届专科以上和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在渝就业的,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3、本市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未就业的,户口可在学校学生集体户保留2年。2年后仍未就业的,应迁回原籍。
4、已在学校学生集体户落户的,转学时户口应迁往新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退学时,户口应迁回原籍。
毕业生户口迁移办理程序
(一)毕业生按上述规定自愿选择在就业单位入户、迁回原籍或投靠直系亲属处入户、以及在市社会人才集体户、学校所在地或就业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社会人才集体户、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市社会劳动力集体户入户的:
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按其选择开具《户口迁移证》,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凭学生所持《户口迁移证》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自愿申请书、相关就业证明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等,直接办理入户手续。
(二)高校毕业生不论已就业或未就业,凡申请投靠在渝具有城镇居民户口的其他亲属(非直系亲属)处入户的:
须凭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自愿申请书、亲属关系证明,经入户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后,上报分局、区县(自治县、市)局审批后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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