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应届专科以上和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在渝就业的,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办理材料
集体户
人才中心:1、入户协议;2、毕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3、用工合同原件;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5、《户口迁移证》;6、《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就职单位: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用工合同原件、毕业证原件、单位证明、《户口迁移证》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户
投靠父母:1、房屋产权证;2、房屋使用权证;3、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市房交所登记的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或单位总产权证及分房通知单);4、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入户
投靠亲属:1、毕业生及亲属申请书;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单位无集体户证明;5、父母户口证明、入户地亲属与毕业生及毕业生父母亲属关系证明;6、亲属《户口簿》及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①、房屋产权证;②、房屋使用权证;③、经市房交所登记的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④、单位总产权证及分房通知单)、7、民警调查报告;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自有住房:1、房屋产权证;2、房屋使用权证;3、经市房交所登记的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办理入户。
办理流程
单位集体户入户:
持毕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用工合同原件、毕业证原件、单位证明、《户口迁移证》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入户。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人才中心入户:
本人持相关手续到集体户管理部门签订入户协议,经派出所或分局审核后办理入户。主城区内迁移的,经派出所所长审批同意后在派出所办理入户,10个工作日审结,审批同意的到所办理入户;
自有住房地入户:
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1、房屋产权证;2、房屋使用权证;3、经市房交所登记的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办理入户。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投靠父母:
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回原籍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父母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1、房屋产权证;2、房屋使用权证;3、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市房交所登记的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或单位总产权证及分房通知单);4、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入户。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投靠亲属:
本人持相关手续到亲属(仅限毕业生的成年亲兄弟姐妹、父母的亲兄弟姐妹、亲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入户。
办理地点
入户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