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驾驶员(兼公证工作协助人员),现将相关招聘信息发布如下: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驾驶员(兼公证工作协助人员),现将相关招聘信息发布如下:
一、招聘信息
(一)招聘岗位
驾驶员(兼公证工作协助人员)。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单位公务用车驾驶,保障出行安全、准时;
2承担车辆日常保养、清洁、维护及年检等工作,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3.辅助开展基础公证工作,包括简单文书草拟、协助案件调查、协助现场公证、档案整理等;
4.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三)基本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国家宪法、法律;
2.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具有5年及以上手动挡车辆驾驶经验。
3.男性,年龄25-45周岁,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无妨碍驾驶的疾病;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社会工作能力,能独立使用基础办公软件,完成基础文书草拟、档案整理等工作。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受处分期间的人员;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数量:1名。
(五)用工形式:签定劳动合同。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4日—11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地址:璧泉街道金剑路215号,电话:023-41431011,联系人:庞勇)
(二)资格初审
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对报名者提供的《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相关资料,按招聘岗位条件进行现场初审。提供资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5年手动挡驾驶经验证明(如驾驶证、行驶证、车辆年检记录等);
无重大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记录承诺书(现场填写);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个人简历一份(需注明驾驶经历)。
(三)笔试
资料初审通过者进入笔试环节。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写作,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和要求由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通知,不按通知时间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该成绩按25%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该成绩按25%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五)实操测试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进入实操测试环节,若比例达不到1:3,则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60分的人员全部进入实操测试。测试形式为现场实际驾驶操作,满分100分。实操成绩100分按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实操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人数,根据考生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25%+面试×25%+实操成绩×50%。)由高到低次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实操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驾驶记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璧山公证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待遇按照区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社保按国家政策执行,聘用期内待遇若因国家政策调整则做出合规调整。
四、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实操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考试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辅导书、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本简章由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41431011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重庆招聘】,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政府】可获重庆最新政府部门招聘公告、招聘岗位、报名方式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