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我校《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办法》文件的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发布国际交流合作处职员岗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国际交流合作处职员(1人)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招聘对象
境内具有中国国籍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受行政处分、纪律处分未满5年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2.近5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岗位职责
(一)负责党和国家外事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国际交流合作事务和国际项目管理;
(三)负责外籍教师、留学生管理;
(四)负责国际文化活动组织实施。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章程和校纪校规;
(三)热爱学校,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勤政廉洁,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四)有思想,有能力,有担当,有创新精神,有真才实学,符合岗位基本任职资格要求,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资格条件及能力;
(五)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协调能力和适应能力;
(六)身心健康。
五、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二)具有良好的英语运用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媒体使用能力;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和服务意识;
(三)品行端正,工作踏实、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四)具有系统的海外交流学习经历者优先;
六、应聘方式及简历截止时间
(一)符合条件应聘者请下载附件《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应聘信息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证书扫描件,投递至招聘邮箱swsmrscz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国际交流合作处-职员-毕业学校-专业-姓名-性别。简历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4日。
(二)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列为考核对象,统一进行考核。
(三)考核面试。根据报名情况,学校组织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面试。
七、考察复审
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复审。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八、聘用及待遇
考察、审定合格后,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学校《薪酬管理实施方案》文件的相关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88号
人事处联系方式:骆老师 023-64289582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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