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重庆市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考试内容分为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普高类”(含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高职专科招生)、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含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和针对退役军人的“高职专项类”三类。
考试科目及安排
1.普高类
(1)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①文化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无听力测试)三科,各科分值均为150分。语文考试时长150分钟,数学、英语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
②技术科目测试: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科合卷(统称“信息及通用技术”),各科分值均为15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
有特殊要求的招生专业,招生院校可经市教委批准后开展职业倾向能力测试。测试内容和方式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原则上应包括专业适应性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其结果作为专业录取资格条件。职业倾向能力测试方案须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重庆市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
(2)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25年3月进行,具体由市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
2.中职类
(1)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
①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无听力测试)三科合卷,各科分值均为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
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综合理论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200分、250分,满分450分。专业综合理论测试时间为120分钟。职业技能测试设17个科类。其中,统一考试科类16个(含艺术类)和非统一考试科类1个(其他类)。统一考试科类高职专业对接情况、各科类(艺术类、其他类除外)专业综合理论测试科目分别详见《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专业对接一览表》(附件1)、《重庆市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职业技能测试考试科类及专业综合理论测试科目一览表》(附件2);统一开考各科类(艺术类除外)专业技能测试考试说明由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公布。艺术类考生须参加重庆市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其结果作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非统一考试科类(其他类)职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考生须参加报名时填报的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报考专业在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时确定)。测试内容和方式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原则上为职业倾向能力测试或专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素质和能力。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专业对接一览表》(附件1)
职业技能测试 | 对口升学高职专科专业(代码) | 对口升学应用本科专业(代码) | |
科类代码 | 科类名称 | ||
60 | 园林类★ | 410105 园艺技术 410202 园林技术 440104 园林工程技术 440105 风景园林设计 | 082803 风景园林 082805T人居环境科学与技术 090501 林学 090502 园林 |
61 | 机械加工类★ | 4301 电力技术类 4303 新能源发电工程类 4404 建筑设备类 4503 水利水电设备类 4601 机械设计制造类 4602 机电设备类 4603 自动化类 4607 汽车制造类 5001 铁道运输类 5002 道路运输类 5003 水上运输类 5004 航空运输类 5006 城市轨道交通类 510107 汽车智能技术 | 080201 机械工程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080207 车辆工程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080405 金属材料工程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8 自动化类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081806T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081809T轨道交通电气与控制 |
62 | 电气技术类★ | ||
63 | 汽车类★ | 4607 汽车制造类 5002 道路运输类 | 080207 车辆工程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080212T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080214T智能车辆工程 |
64 | 计算机类★ | 4603 自动化类 5102 计算机类 5103 通信类 | 0809 计算机类 |
65 | 电子技术类★ | 4603 自动化类 5101 电子信息类 5103 通信类 5104 集成电路类 510107 汽车智能技术 |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7 电子信息类 080909T电子与计算机工程自动化 |
66 | 土建类 | 4203 测绘地理信息类 4401 建筑设计类 4402 城乡规划与管理类 4403 土建施工类 4405 建设工程管理类 4406 市政工程类 4407 房地产类 4502 水利工程与管理类 | 0810 土木类 081201 测绘工程 081802 交通工程 082801 建筑学 120105 工程造价 120103 工程管理 |
67 | 护理类 | 5202 护理类 | 101101 护理学 |
70 | 药剂类 | 4902 药品与医疗器械类 5203 药学类 | 100701 药学 100704T 药事管理 |
71 | 电子商务类★ | 5306 工商管理类 5307 电子商务类 | 1208 电子商务类 120201K 工商管理 |
72 | 旅游类★ | 600405 空中乘务 5401 旅游类 | 120901K 旅游管理 120902 酒店管理 |
73 | 会计类★ | 5301 财政税务类 5302 金融类 5303 财务会计类 530402 统计与会计核算 | 120203K会计学 |
74 | 服装设计与工艺类★ | 4804 纺织服装类 | 0816 纺织类 |
75 | 教育类★ | 570101K早期教育 570102K学前教育 | 040106 学前教育 |
76 | 畜牧兽医类 | 4103 畜牧业类 410401 水产养殖技术 410404 水生动物医学 | 090301 动物科学 0904 动物医学类 |
69 | 艺术类 | 5501 艺术设计类 5502 表演艺术类 550301 民族表演艺术 550302 民族美术 560201 播音与主持 560204 影视编导 570108K音乐教育 570109K美术教育 570112K舞蹈教育 570113K艺术教育 | 1302 音乐与舞蹈学类 1303 戏剧与影视学类 1304 美术学类 1305 设计学类 |
注:带★的专业类别2024年安排有本科计划,2025年以公布计划为准。
《重庆市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职业技能测试考试科类及专业综合理论测试科目一览表》(附件2)
科类 代码 | 科类名称 | 专业综合理论课涵盖内容(3科) | ||
60 | 园林类 | 园林植物 | 园林工程施工与管理 | 园林植物栽培养护 |
61 | 机械加工类 | 机械(设计)基础 | 机械制图 | 机械加工技术 |
62 | 电气技术类 | 电工基础 | 电子技术基础 | 电机与电气控制技术 |
63 | 汽车类 | 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 | 汽车底盘构造与维修 | 汽车电气设备构造与维修 |
64 | 计算机类 | 编程语言基础(C语言程序设计) | 数据库应用基础(Visual FoxPro数据库)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65 | 电子技术类 | 电工基础 | 电子技术基础 | 电子测量仪器 |
66 | 土建类 | 建筑识图与构造 | 建筑材料 | 建筑施工技术 |
67 | 护理类 | 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 | 生理学与生物化学 | 护理学基础 |
70 | 药剂类 | 药事管理学 | 药理学基础 | 药剂学基础 |
71 | 电子商务类 | 电子商务基础与实务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电子商务网页设计 |
72 | 旅游类 | 旅游概论 | 客房服务与管理 | 餐饮服务与管理 |
73 | 会计类 | 基础会计 | 企业财务会计 |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
74 | 服装设计与工艺类 | 服装设计 | 服装结构设计 | 服装工艺 |
75 | 教育类 | 幼儿教育心理学 | 幼儿教育学 | 自然科学基础知识 |
76 | 畜牧兽医类 | 畜禽解剖生理 | 畜禽生产 | 兽医基础 |
69 | 艺术类 | 参加当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 | ||
77 | 其他类 | 参加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
②考试时间:文化素质测试、统一考试科类(艺术类除外)职业技能测试原则上安排在2025年3月进行,具体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非统一考试科类(其他类)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由招生院校对外公布。考生须在市教育考试院、招生院校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
③免试对象和办法
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报考职教本科、应用型本科对口专业类时免职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依获奖等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450分、430分、410分赋予。
在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报考职教本科、应用型本科对口专业类时免职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420分赋予。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身份升入普通高校并取得普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考生如同时获得多项奖励的不重复累计,按分值最高项计入。具有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资格的考生,如参加了职业技能测试,以较高的成绩项计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教育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市教委审核并公示后统一实施录取。
④保送对象和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作为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在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至高校相应的高职或本科专业(其中,保送录取本科专业的高校限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
保送办法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和我市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已确认保送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其他招生方式录取。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
①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无听力测试)三科合卷,各科分值均为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
职业技能测试:含专业理论笔试和专业技能实作,测试科目、标准、内容由开展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的高校(简称“对接高校”)自行确定。原则上在专业核心课程中随机确定3门,每门课程分值均为150分,满分450分。
②考试时间:文化素质测试原则上安排在2025年3月进行,具体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职业技能测试时间由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的高校自行确定,原则上采取学完即考的方式进行。
③免试(保送)对象和办法:与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相同。
3.高职专项类
(1)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文化素质测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退役军人免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按满分300分计。
职业技能测试:满分450分。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考生须参加报名时填报的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报考专业在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时确定)。测试内容和方式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原则上为职业倾向能力测试或专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素质和能力。
(2)考试时间: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等安排及要求由招生院校对外公布。考生须在招生院校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3)免试条件: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经个人申报、市教委审核、市教育考试院公示后,可由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教育考试机构提出申请,报市教育考试院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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