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6年2月12日—7月31日期间,消费者在重庆市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八大行业消费,并取得重庆市税务局监制、抬头为个人消费者真实姓名、单张含税金额在100元(含)以上的电子发票即可参与抽奖。
发票范围
2026年2月12日—7月31日期间,消费者在重庆市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八大行业消费,并取得重庆市税务局监制、抬头为个人消费者真实姓名、单张含税金额在100元(含)以上的电子发票即可参与抽奖。
下列电子发票不能参与抽奖:
(1)未填写消费者真实姓名的发票;
(2)受票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发票;
(3)不符合活动覆盖行业领域要求的发票;
(4)发票开具日期不在活动期间的发票;
(5)含税金额低于100元的发票;
(6)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7)票面有“收购”字样的发票;
(8)注销户、非正常户开具的发票;
(9)已作红冲处理的发票;
(10)经核实为虚开、伪造或变造等不合规发票;
(11)非重庆市税务局监制的发票;
(12)未通过真实性校验的发票;
(13)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次活动规则的发票。
参与方式及要求
个人消费者通过云闪付、支付宝、微信、京东、抖音、渝快办等平台入口(“有奖发票”页面或小程序),在活动期间上传发票信息参与抽奖(平台入口陆续开通)。参与要求如下:
1.发票抬头应为个人消费者真实姓名并与上传平台实名一致;
2.每人每月通过单个平台入口上传发票数量不超过10张,每张发票仅可参与1次即时抽奖和1次每月集中摇奖;
3.中奖发票如被红冲,须退回相应奖金;
4.不得通过虚开、伪造或变造发票、恶意冲红等行为套取、侵占奖金。经查实具有上述行为的,须退回奖金并取消后续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抽奖】获取重庆有奖发票抽奖活动时间、参与条件、快速抽奖入口(多平台)、中奖记录查询,哪些发票可以参加抽奖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