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自2022年11月6日0时起,解除对巴福镇西城新苑1期和2期(除2期13栋外),西永街道华润置地润西山A区(除A区7栋外)和B区的临时管控措施。
自2022年11月11日0时起,解除对西永街道西园北街8号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合围区域(除1号楼、2号楼外),虎溪街道大学城南路55号(除竹园5栋以外)的管控措施。
自2022年11月10日6时起,解除对石板镇长青路9号1栋、2栋1单元、2栋2单元、3栋,虎溪街道大学城北路94号龙湖U城二组团、三组团(除7栋、11栋外)、四组团(除11栋外)的管控措施。
自2022年11月9日8时起,解除对白市驿镇名都世纪小区(除4栋外)、西永街道熙地锦绣城777号(除7栋外)、虎溪街道贝蒙天地小区(除9栋外)的临时管控措施。
自2022年11月8日0时起,解除对曾家镇金科廊桥水乡3组团(除D4栋外)、虎溪街道富力城院士廷3B组团(除4栋、8栋外)、虎溪街道富力城二期第一区(除7栋外)、虎溪街道富力城时光里(除13栋外)的临时管控措施。
自2022年11月6日0时起,解除对巴福镇西城新苑1期和2期(除2期13栋外),西永街道华润置地润西山A区(除A区7栋外)和B区的临时管控措施。
【现有管控区】
自2022年11月6日8时起,对重庆高新区相关区域实行临时管控。
一、对白市驿镇名都世纪小区4栋、西永街道熙地锦绣城777号7栋、虎溪街道贝蒙天地小区9栋、香炉山街道康城北路2号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在实施管控后暂定3天连续开展3次核酸筛查,根据核酸检测结果和疫情形势,动态调整管控措施。
自2022年11月5日0时起,新增临时管控区域。具体措施如下:
一、对曾家镇金科廊桥水乡3组团D4栋,金凤镇健卫路4号1栋一单元、健卫路4号2栋一单元、健卫路8号三单元,金凤镇九凤村8社50号,虎溪街道院士廷3B组团4栋、8栋,虎溪街道富力城二期第一区7栋,虎溪街道富力城时光里13栋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6在实施管控后暂定3天连续开展3次核酸筛查,根据核酸检测结果和疫情形势,动态调整管控措施。
二、对金凤镇高新大道、新凤大道、新州大道及高龙大道合围区域(除健卫路4号1栋一单元、健卫路4号2栋一单元、健卫路8号三单元外),金凤镇九凤村8社(除50号外)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在实施管控后暂定3天连续开展3次核酸筛查,根据核酸检测结果和疫情形势,动态调整管控措施。
自2022年11月4日0时起,新增临时管控区域。具体措施如下:
一、对金凤镇金凤苑B区B3栋和A区A3栋,金凤镇健卫路4号1栋1单元,西永街道石柱安置房民康苑A区1栋和15栋,西永街道熙地锦绣城666号5栋,虎溪街道富力城天禧11栋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1. 实行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安排24小时巡逻值守,防止人员外出流动,严格做到足不出户。
2. 临时管控期间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检测频次。
二、对金凤镇健卫路4号(除1栋1单元外),西永街道石柱安置房民康苑A区(除1栋、15栋外),虎溪街道富力城天禧小区(除11栋外)及其商铺门面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1. 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 在实施管控后暂定3天连续开展3次核酸筛查,根据核酸检测结果和疫情形势,动态调整管控措施。
三、对西永街道棕树湾社区(除石柱安置房民康苑A区1栋和15栋、西永火车站、渝州二厂、交电仓库外)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1. 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 在实施管控后暂定3天连续开展3次核酸筛查,根据核酸检测结果和疫情形势,动态调整管控措施。
自2022年11月3日0时起,对重庆高新区相关区域实行临时管控。
一、对巴福镇西城新苑2期13栋,金凤镇凤祥居C区2栋,金凤镇金凤苑A区A1栋和A7栋,金凤镇金凤佳园A3栋,西永街道华润置地润西山A区7栋,金凤镇凤苑路14号附1号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1. 实行管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安排24小时巡逻值守,防止人员外出流动,严格做到足不出户。
2. 临时管控期间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检测频次。
二、对金凤镇凤祥居B区和C区(除C区2栋外),金凤镇金凤苑A区(除A1栋和A7栋外)和B区,金凤镇金凤佳园A区(除A3栋外)和B区,金凤镇凤祥居A区,金凤镇凤苑路14号附108号和附65号,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1.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在实施管控后暂定3天连续开展3次核酸筛查,根据核酸检测结果和疫情形势,动态调整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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