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运输防控组发布消息,即日起,在重庆市高速公路所有省际入口,对有关车辆及驾乘人员实行全面管控,同时,对水路运输实行全面管控,铁路客运站进站体温检测。
高速公路管控具体措施如下:
一渝鄂省界高速公路省际入口
1、对所有非渝籍车辆及驾乘人员实施劝返。
2、对渝籍车辆及驾乘人员严格管控,严格核查人员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居住地、身份证、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据实登记;
对人员严格体温检测,发现疑似人员由管控点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按相关程序实施隔离、留观等处置。
3、将途经疫区或在疫区停留、生活过的渝籍驾乘人员的登记信息转交其居住地所在区县政府,由区县政府按相关程序处置。
二其他相邻省份高速公路省际入口
1、对所有鄂籍车辆及驾乘人员实施劝返。
2、对其他社会车辆驾乘人员严格体温检测,发现疑似人员由管控点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按相关程序实施隔离、留观等处置。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也要确保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和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畅通。
三对所有对入渝车辆严格进行防疫检测
1月29日起,全市高速公路21个省界服务区、市内127个车流量大的主要高速公路收费站,主要的国省干线76个省际入口设检疫站,对所有车辆严格进行防疫检测,做到24小时逢车必检、逢人必测,从严从细把好省界出口。
铁路客运站管控具体措施如下:
1月29日起,市域范围内铁路客运站全面开展出站检测体温基础上,扩大到进站体温检测。
水路管控具体措施如下:
省际客运、两江游船已自2020年1月25日12时停运,全市短途客船、客渡船等水上客运从即日起停运。
航运企业要为所属船舶购置口罩、手套、体温计、消毒剂等防护用品,做好船舶消毒、通风等防护工作,对船员每日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要合理安排运输计划,合理选择挂靠港口。靠港船舶的船员禁止离船登岸,如有生活物资、医疗卫生等紧急需求,应及时向当地海事部门或港口企业报告。
码头企业要配置体温计、口罩、消毒剂等防护物品;要每日对在岗人员进行体温监测。进港作业船舶船上人员不得上岸,岸上人员不得登船。
各单位既要严格做好疫情防控,也要确保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和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畅通。
各有关单位按照“从严、从紧、从实、从快、从久”原则,坚守岗位,迅速行动,在岗在线在状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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