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已经生了小孩的朋友,更关心产假期间的待遇问题,小编为你带来重庆产假的相关问答:
带薪!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统一和规范生育津贴计发口径,计发生育津贴时采用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与该用人单位申报社会保险缴费时核定的职工工资口径一致。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目前,重庆市生育津贴按照12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