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年4月1日起,《重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规定)正式实施,新的《人口条例》对产假、婚假、男性护理假、产假工资等都做出了详细规定。
重庆婚假新规:新增至15天
2016年4月1日起,《重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规定)正式实施,新的《人口条例》对产假、婚假、男性护理假、产假工资等都做出了详细规定。
其中,备受重庆准夫妻关注的婚假规定也正式出台。
重庆婚假新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2016年4月1日起合法结婚的夫妻均能享受到新规婚假规定。
晚婚晚育假:晚婚晚育假条例已经删除。
其余关于二孩配套的放假安排及规定:
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即128天。
产假工资: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照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但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护理假:15天,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备注: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计划生育手术假期视为工作时间。计划生育手术住院期间确需护理的,根据手术单位建议,给予其配偶护理假,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
独生子女奖励:每月分别发给二点五元至五元的奖励金,或者给予总额不低于三百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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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婚假热点问答>>
【离婚又复婚的夫妻,能不能享受15日婚假呢?】
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均能享受婚假十五日。现实生活中,为了休十五天婚假而去离婚的,不排除有这种情况。但肯定是极少数人。毕竟这样做,太不把婚姻当回事了。立法工作,针对的也是普遍问题。
【剖腹产还有没有单独的假期?】
剖腹产假期是有的,一共15天,这是国家规定,保障女职工权益的。实际上不只是剖腹产,生双胞胎的假期也是有的,同样还是15天。需要强调的是,128天,只是基本产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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