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县城建成区老城区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包含:汉葭街道沙沱社区、渔塘社区、文庙社区、鼓楼社区、石嘴社区,绍庆街道河堡社区、白云社区、滨江社区。
为贯彻落实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要求,切实改善彭水县空气质量,彭水县生态环境局已完成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域”)的初步划定工作,形成《关于优化调整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请示》(彭水环文〔2025〕49号),并经彭水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一、禁放区域
县城建成区老城区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包含:汉葭街道沙沱社区、渔塘社区、文庙社区、鼓楼社区、石嘴社区,绍庆街道河堡社区、白云社区、滨江社区。
县城区禁放区域范围
绍庆街道:河堡街—绍庆广场—腾龙苑—两江桥—乌江门(乌江西路滨江路及临乌江部分);
阿依路(烟厂)—河堡街(彭水中学)—插旗街—下坝街(龙船沟)—交旅依城—两江新街(香江国际、两江广场、世茂两江城、两江小学)—两江隧道;
河堡街(立交桥)—学府路(第三小学、第三中学)—下南城隧道;
插旗街—县城体育馆—学府路;
白云街—白云路(隆鑫希望小学)—白云路(白云社区居委)。
汉葭街道:乌江东路(农机加油站)—太守路(森林希望小学)—沙沱街(沙沱社区、澎湖花园、武陵大厦)—老车站—高家台街(山谷公园、农机修配厂)—汉关路与鱼塘街交叉路口(合江休闲广场)—渔塘街(阳光医院)—汉关路(中石油加油站)—县坝街(香江豪园)—文庙街(汉二小)—城北路(城北隧道口、御景江山)—青龙路(汉葭镇中学)—观音岩隧道—外河坝街(城北客运站、依云水岸);
外河坝街(黔中大道)—黔龙阳光小区—县医院—县交委—县人社局(临乌江、郁江部分)—大转盘—小转盘—十字街—两路口—山谷宾馆—沙沱街;
县民政局—人和春天(石嘴街)—商贸园(庙嘴广场)—天外天(九黎游船码头)—南门洞—红军渡广场—金河湾客运中心—画廊路农机加油站(乌江东路滨江路临乌江部份)。
二、限放区域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除禁放区域外其余各乡镇、街道划定为限放区域,在靛水新城区除法律法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场所外,设置燃放区域。
(一)燃放区域
靛水街道靛水社区人民广场;
(二)燃放时间
每年除夕至正月十五,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允许在指定的集中燃放点燃放符合规定的烟花爆竹。
三、执行时间
2026年1月1日零时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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