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重庆务工想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社保需要交满几年才能落户?办理落户需要什么材料?详见下文。
重庆社保落户属于务工经商落户类。
在主城都市区,符合下列情形且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达到对应务工经商年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下同),可在相应地区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一)主城区:在本市务工3年以上,或者投资创业1年以上;
(二)主城区外的其他地区:在本市务工2年以上,或者投资创业的。
在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达到对应务工经商年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万州、梁平、开州、城口、丰都、垫江、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
(一)在本市务工3年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工业园区企业务工1年以上;
(三)投资创业的。
在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达到对应务工经商年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黔江、秀山、武隆、石柱、酉阳、彭水六个区县。
(一)在本市务工3年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工业园区企业务工1年以上;
(三)投资创业的。
本市户籍居民在户口所在主城都市区、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内跨区县(自治县)务工经商的,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不受务工经商和参加社保年限限制。
沙坪坝区务工落户办理指南
1.受理部门:迁入地派出所。
2.办理条件:
(1)在本市主城区务工和参加养老保险满3年的人员,可向迁入落户地派出所(但符合可选择两个以上落户地的,原则上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迁来城镇地区落户。
(2)本市户籍和四川省广安市户籍人员在本市内市外务工年限可叠加计算;市外户籍人员在本市和四川省广安市务工年限可累积计算。
(3)本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和市级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出台了务工迁移落户政策的,可从其规定。3.办理流程:
(1)申请(含网上);
(2)受理;
(3)审核、审批;
(4)办结。(说明:对于非网上申请的:(1)需调查核实、审批的,出具《受理户口回执通知单》;(2)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充的材料;(3)因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受理或不批准的,出具《不予户口登记告知单》。对于网上申请的,用信息告知上述结果。)
4.所需材料:
(1)申请书(一同落户的成年人都应签字);
(2)劳动合同或务工证明;
(3)在渝参加养老保险证明;
(4)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
(5)已领居民身份证;
(6)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的,应提供住房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公廉租房租赁合同或住房产权人同意材料和房管部门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7)有直系亲属随迁的,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提供的居民户口簿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不提供);
(8)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应提供父母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直接抚养子女的证明。
5.办理时限:
(1)市内迁入的,当场办结;
(2)市外迁入的,8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依据渝价〔2001〕272号和财综〔2012〕97号文件规定,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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