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全日制本科(初级职称或高级工等相应职级)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与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企业(含科研机构,下同)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重庆高新区缴纳社会保险。
重庆高新区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
全日制本科(初级职称或高级工等相应职级)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与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企业(含科研机构,下同)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重庆高新区缴纳社会保险;
创业项目入驻重庆高新区区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的自主创业者;
在重庆高新区企业从事研究或工作的在读博士研究生。
以上“新凤人才”,原则上本科(初级职称或高级工等相应职级)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或技师等相应职级)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等相应职级)不超过35周岁,博士后不超过40周岁,自主创业者不超过40周岁。
二、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
三、补贴标准
在直管园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租住人才住房的博士每月补贴应付租金的50%,最高不超过1000元/月;
租住人才住房的急需紧缺专业硕士和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经教育部认可的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的海外高校急需紧缺专业本科每月补贴应付租金的30%,最高不超过600元/月。
四、补贴流程
①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向高新区申报租房补贴,审核通过后,根据人才住房房源信息联系人才住房管理单位,凭审核凭证,按优惠后标准向人才住房管理单位支付租金。
②人才住房管理单位每年3月、9月向高新区申请租赁补贴,审核通过后拨付补贴资金至人才住房管理单位。
申报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需提供申请人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明、劳动合同。人才住房管理单位需提供租赁合同、租金收取凭证和发票。
联系电话:高新区建设局 023-68609528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租房补贴】可获重庆租房补贴申请指南,包含条件、标准、流程、地点及材料等;高新区租房补贴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