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大学生参保的医保,可以在校医院使用门诊,如果住院也可以使用医保,没有校医院的高校,可就近指定一家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就医管理机构。
一、重庆大学生医保门诊报销范围
注:重庆大学生医保可能每个区每个学校的内容有所不同,这里以渝北区为例,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一)门诊(含留查病人)
1.普通门诊:大学生原则上应在本校校医院就医(没有校医院的高校,由高校就近指定一家渝北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为其就医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校医院)。
档次 | 报销比例 |
一档 | 75%/600元 |
二档 | 80%/800元 |
2.慢性病(两病)门诊:冠心病;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疮;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结核病;风湿性心瓣膜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甲亢;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为慢性病。高血压病、糖尿病简称“两病”。经申请批准,慢性病在选定医院门诊治疗按下列比例报销:
参保档次 | 报销比例 | 学年内最高报销金额 (元) |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 ||
一档 | 80% | 70% | 60% | 2400 |
二档 | 85% | 75% | 65% | |
注:患两种或两种以上慢性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
选择按项目付费的“两病”患者,按下列比例报销:
管理对象 | 使用项目 | 报销比例 | 报销限额 (元) |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 |||
一类 | 集中带量采购药品 | 100% | 0
| 500元/人·年 | |
非集中带量采购药品 | 60% | ||||
二类 | 集中带量采购药品 | 100% | 1000元/人·年 | ||
非集中带量采购药品、 门诊检查检验 | 80% | 60% | 40% | ||
| 注:高血压+糖尿病,报销限额为1500元/人·年;高血压或糖尿病+其他一种慢性病,报销限额为1500元/人·年。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慢性病病种,报销限额增加200元。“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报销限额与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限额共用。 |
3.意外伤害门诊:大学生发生无第三方责任的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意外伤害情形,其门诊原则上在大学生所在高校校医院就诊,经所在高校校医院同意,可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按下列比例报销。
参保档次 | 报销比例 | 学年内最高报销金额 (元) |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 ||
一档 | 80% | 80% | 80% | 1000 |
二档 |
4.重大疾病门诊: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和晚期的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肾脏、肝脏、肺、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唇腭裂;地中海贫血;苯丙酮尿症(含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此病限0-18岁含18岁患儿)、阿尔茨海默病为重大疾病。重大疾病门诊实行与住院相同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其起付线一学年计算1次(一年内到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以最高等级计算),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一档10万元,二档12万元(苯丙酮尿症等单病种按相应定额付费标准执行) 。
二、大学生医保在哪可以报销?
(一)门诊
1.普通门诊:原则上应在本校校医院就医;
2.慢性病门诊:在慢性病定点治疗机构就医(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按项目结算方式可在全市任一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3.意外伤害门诊:原则上在大学生所在高校校医院就诊。经所在高校校医院同意,可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二)住院
1.重庆市内就医
①参保大学生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渝北区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内其他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由本人自主选择,不受转诊转院限制。到市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需办理转诊就医备案。
②突发疾病住院后,出院前应拨打医保服务电话023-67806619进行电话备案或直接到区医保中心前台进行现场备案,备案应在出院前完成。
③直接在市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其住院报销起付线提高5%,同时,政策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
2.重庆市外就医
(1)联网结算报销:
现目前全国有住院条件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本都已实现异地住院联网实时结算。参保大学生异地突发疾病后,可持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报销医疗费用。
①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通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方式查询。
②异地联网结算执行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按照重庆市的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报销限额进行报销。
③ 参保大学生突发疾病住院,应在出院前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备案。有两种备案方式:一是线上渠道办理,可关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或注册登录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完成异地就医备案。二是电话办理,由参保大学生、参保大学生所属高校或其委托人通过渝北区异地就医服务电话023-67806619及时办理登记备案。
(2)手工报销:
参保大学生突发疾病在异地医疗机构就医,如果该医疗机构不能联网结算,参保大学生自住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渝北区医保中心进行备案,填写手工报销备案登记表。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出院后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①报销所需资料:社会保障卡和银行卡、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住院医药费统一收据原件、费用总清单、诊断证明、盖鲜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代办人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②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报销还需提供:住院分娩统一收据、产前检查费统一收据和相对应的检查项目报告单、《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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