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在主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条件
要求: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工作)合同或持有本市营业执照或在本市领取养老待遇,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市级筹集公租房:申请人应在中心城区工作或领取养老待遇。
*申请区县(自治县)筹集的公租房:申请人应在公租房所在区县工作或领取养老待遇。
其他要求:
(一)年满18周岁;
(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收入符合以下标准: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人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1倍,单身人士收入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
最新收入标准
根据今年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2025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24年的49778元提高到了51854元,按此计算,调整后公租房收入准入标准为(折算到月)如下:
➤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321元(51854/12=4321元)
➤2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753元(4321*1.1=4753元)
➤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5185元(4321*1.2元=5185元
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申请人月收入 共同申请人月收入)/申请总人数
(四)在本市无城镇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住房转让行为;
(五)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不具有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户型
1人家庭:配租单间配套
2人家庭:配租一室一厅或以下户型
3人家庭:配租两室一厅或以下户型
4人家庭:配租三室一厅或以下户型
只有父女或母子的家庭:可按照3人家庭标准配租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
本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非本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
2.工作收入情况
中心城区户籍人员:劳动(工作)合同或营业执照或社会保险缴纳情况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
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劳动(工作)合同或营业执照并提供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情况
温馨提示:
1、提供营业执照的还需提供税收缴纳情况。
2、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提供劳动(工作)合同或营业执照或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无工作的提供在校学生证件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证(一、二级残疾)等材料。
3.婚姻情况
已婚人员:结婚证
离婚人员: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4.其他材料
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公有住房租赁凭证或房屋属权书
优先对象:退役军人优待证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残疾人证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应届大学毕业生:毕业证书
温馨提示
材料中属证件、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其中能够通过数据互认共享获取的材料,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供。
申请流程
线下申请地址
(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街道巴南大道16号全窗口
窗口电话:023-61963832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同茂大道66号渝北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建设项目服务区E1-E3窗口
窗口电话:023-6717252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建新东路125号鸿程大厦A栋8楼1-2号窗口
窗口电话:023-6700606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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