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保障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统战部公务用车正常运行,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任人唯贤、注重才能的原则,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指标及岗位安排
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名(驾驶岗)。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驾驶岗位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因工作需要经常性临时出勤,建议为合川区城区常住人员,有固定住所,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持有C1及以上驾照满10年,实际驾龄满10年(计算时间为报名截止当天);
4.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大局观,吃苦耐劳,具备极强的工作责任感、保密意识,作风正派;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8.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12.其他不适宜从事汽车驾驶及相关辅助工作的人员。
(三)年龄计算
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45周岁(含)以下”是指未满46周岁,即1980年1月13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公开招聘通过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7日(9:00—12:00,14:00—18:00),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地点: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统战部办公室(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11楼1113室,联系电话:023—42756625)。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主页、增减页、个人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1份、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在职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初审合格者,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初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予报名。
(二)专业技能测试
1.驾驶操作。专业技能测试采用百分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统战部进行公示。
(三)面试
1.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数量的1:3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人选,不足1:3比例的,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人选。如进入面试对象人选的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及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顺序现场抽签。面试成绩计算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总成绩由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统战部进行公示。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量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人选。如进入体检对象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优先次序进入体检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优先次序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要求执行。体检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统战部按有关要求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进行考察,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本条“第(四)款”确定考察次序。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并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相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由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统战部实施。中共重庆市合川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3—42755258。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条件报名,如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负责。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文件下载:
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统战部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考试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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