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彭水县委政法委、团县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未成年保护工作志愿者,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一步构建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为全县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现需充实更多专家、学者和志愿者参与到这项服务事业中来,更好地为青少年提供服务。为此,县委政法委、团县委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未成年保护工作志愿者,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心理咨询:针对青少年生活、学习、工作中遇到的相关心理问题,提供线上线下专业心理疏导。
(二)法律援助:针对青少年生活、学习、工作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指导、法律援助等。
(三)个案跟进:配合做好重点心理(法律)个案的跟进处置工作。
(四)公益活动:参与线上线下青少年公益活动,协助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走进校园、社区(农村)、企业(机关)等地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法治宣传、安全自护教育。
(五)媒体宣传:协助开展媒体宣传工作。
二、招募条件
(一)甘于奉献,有较强的志愿服务精神,热衷于公益事业,自愿参与相关公益活动。
(二)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有扎实的知识基础且工作经验丰富,能以专业知识去提供服务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思想、作风积极正派,有吃苦耐劳的品质和较强的团队意识。
(四)接受组织管理,每年能保证一定的时间参与服务,遵守相应的管理制度。
(五)年龄原则上在18至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有专业特长者,可适当放宽)。
三、招募类别
(一)心理志愿者(满足条件之一即可)
1.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中国心理学会注册助理心理师、注册心理师、注册督导师资质;
2.高校/医院心理学科专家、专业医师或退休工作者;
3.学校心理教师;
4.心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在校生及在读研究生;
5.认证助理社工师、中级社工师;
6.居住地在彭水自治县,拥有心理咨询方向受训经历、个体咨询经历、有意丰富青少年个案经验的心理咨询师优先考虑。
(二)法律志愿者(满足条件之一即可)
1.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法学法律理论基础扎实,熟悉青少年相关的法律法规;
2.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业律师或退休工作者;
3.学校法学(法律)教师、道德与法治教师;
4.法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在校生及在读研究生;
5.居住地在彭水自治县,拥有2年以上司法实践或法律服务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优先考虑。
(三)媒体志愿者(满足条件之一即可)
1.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等新闻媒体工作者;
2.新媒体运营、平面设计、文案编辑、视频拍摄等从业人员;
3.居住地在彭水自治县,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权益维护热点新闻,具备较强素材搜集和文字撰写能力的优先考虑。
四、相关激励机制
(一)统一为在册专家、志愿者颁发聘书。
(二)为参与服务的志愿者登记服务时长。
(三)每年定期开展培训及交流会。
五、报名方式
扫码填写《彭水自治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志愿者信息登记表》(附件),提交后等待工作人员回复。报名咨询电话:023-78445003。志愿者报名后,县委政法委、团县委联合对志愿者情况进行核实,综合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从业经历等情况择优录取,录取后的志愿者同步直接进入县12355青少年服务站志愿者名单。
未尽事宜,请与共青团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员会权益部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侯余
联系电话:023-7844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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