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报考条件中规定的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的经历不计入相关业务工作年限。
(一)首次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职业实践要求: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
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考后资格复核时审查。
(二)首次报考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三)报考条件说明
1.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的经历不计入相关业务工作年限。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详见附件1。
2.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精神,符合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建筑师】可获重庆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时间+官网入口,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科目,考试题型+大纲,成绩查询,咨询电话,重庆其他考试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