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2023年8月31日(含)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2023年8月31日(含)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若小学一年级新生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至7周岁入学,是否需要提交缓学申请?
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年满6周岁,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至7周岁入学的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于2023年7月30日前向对口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重庆高新区小学缓学申请书》(家长可登录“重庆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信息采集系统”下载)、提交适龄儿童户口复印件、《医学诊断报告》或《残疾证》复印件等材料,由学校统一上报信息至公共服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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